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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usal to Operate in the Low-Priced End of the Market

Alex and Baker's decision to refuse to operate in the low-priced end of the market is protected under the business judgment rule (BJR). This rule shields board members from liability for decisions made in good faith, with the care that a reasonably prudent person would use, and with the belief that the decisions are in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Alex and Baker, as directors of Pick, had the discretion to make subjective judgments about market profitability as long as these decisions were not excessively arbitrary or capricious. Here, their refusal to focus on the low-priced end of the market was based on an evaluation of market conditions, which they believed mirrored the overall decline in the stock market, seemed to fall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BJR.

Furthermore, their decision was informed by hiring an analyst just two months prior. This analyst examined the potential of entering the low-priced market segment and concluded that it was not a profitable avenue for the company. By relying on this professional analysis, Alex and Baker demonstrated due diligence and a reasonable basis for their decision, fulfilling their duty of care as directors.

Thus, simply choosing not to pursue the low-priced end of the market does not constitute a violation of their responsibilities or breach of their duty of care.

Denying Written Demand That the Board Take Remedial Action

The protection of BJR is not absolute. Directors may still be held personally liable if they refuse to take actions that are clearly beneficial to the company based on improper motives or without a reasonable basis.

In this instance, we lack detailed information on how the Board arrived at their decision or the specific reasons behind their refusal to take remedial action concerning E-Save. If the Board reasonably believed that taking action against E-Save would somehow harm Pick, perhaps by triggering costly litigation or reputational damage with little chance of success, their decision could be defended under the business judgment rule.

It is also important to consider the internal dynamics of the Board's decision-making process. Without knowing whether the vote was unanimous or split, it is possible that Alex or Baker, dissented in the decision. If this were the case, the dissenting director might not be held personally liable even if the decision falls outside the protection of the BJR.

To conclude, determining whether Alex and Baker should be held accountable for the Board's decision requires more information.

Duty of Care

As discussed above, Cate, like other directors, is generally protected under the BJR. Moreover, even if the decision to refuse to operate in the low-priced end of the market turns out to be an arbitrary mistake which does not shield from the BJR, Cate opposed that decision, and therefore, she is not personally liable.

However, BJR does not apply to or protect directors who: (1) have a conflict of interest; (2) not act in good faith; or (3) engaged in fraud or illegality.

Here, if Cate participated in denying the shareholders' written demand that the Board take remedial action, she is less likely to be protected by the BJR. Cate has an inherent conflict of interest, as she personally formed E-Save. Her involvement in this decision could be construed as self-serving, potentially prioritizing her interests over those of Pick. Therefore, Cate's actions could potentially lead to a violate of duty of care if it is determined that her decision-making was influenced by conflicting interests rather than Pick's interests.

Duty not to compete

The duty of loyalty requires that a director or officer not compete with the corporation or pursue opportunities that belong to the corporation. A corporate opportunity is any opportunity that the corporation has an interest or expectancy in. However, one may pursue a corporate opportunity if they: (1) first present it to the Board; and (2) the Board decides not to pursue the opportunity.

In this case, Cate did present the opportunity to focus on the low-priced end of the market to Pick's Board, but the Board chose not to pursue it. Therefore, Cate might argue that her decision to start E-Save does not violate her duty of loyalty, as she followed the necessary protocol by first offering the opportunity to Pick. The shareholders might contend that even though it initially declined to focus on the low-priced market, this segment still falls within Pick's line of business, and Cate cannot independently start a competing venture without first resigning from the Board.

The outcome primarily depends on the specific facts, but courts are likely to find that Cate should not have started a company that directly competes with Pick's business, particularly because it clearly overlaps with Pick's potential business interests, even though her proposal to focus on this market segment was rejected by the Board.

Duty to Refrain from Voting on Decisions with Conflicts of Interest

Even if Cate did not violate the prohibition against competing with the company, her participation in the decision to deny remedial action, if she was involved, would indeed constitute a violation of her duty of loyalty. This duty prohibits a board member with a conflict of interest from voting on matters in which they are conflicted. Consequently, her vote should be deemed invalid, and she may be personally liable for any resulting damages due to her conflicted involvement in the decision.

(850-900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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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10月31日(周四)下午6:00-晚上8:00,星巴克(东亚大楼),湾仔轩尼诗道23-29号(上二楼)

西安:11月3日(周日)晚上7:00-8:30,CoCo都可(万和城店),新城区长缨西路1号万和城购物中心五层

重庆:11月5日(周二)晚上7:00-8:30,一只酸奶牛(解放碑魁星楼店),渝中区解放碑街道临江路4号名义层12层平台

成都:11月6日(周三)晚上7:00-8:30,霸王茶姬(春熙路店),锦江区春熙路KFC楼下

广州:11月9日(周六)下午6:00-晚上9:00,星巴克(保利香槟花园店),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46-52号保利香槟花园

方式:纯聊天,没有presentation. 你可以随时来、随时走。你一个人来袁律师就和你一个人聊,人多了就一起聊。

内容:众所周知袁律师一般不推荐人考bar,只是一旦你决定考,他会全力辅助你。所以建议把问题重点放在如何通过考试(纽约/加州bar),而不是要不要报名考试。

Q & A

Q: 会不会有通过的学员分享经验?

A: 成都场可能会有一次考过的加州律师来。广州场可能会有当天得知自己通过的考生前来。其他城市可能会有已经参加过,但等待11月9日成绩的人来。

Q: 有什么吃喝/礼物?

A: 来的人送饮品一杯。现场有加州可能要用到的FD-258指纹卡和纽约可能用到的纯黑鼠标垫,需要的人可以领取(送完为止)。

Q: 可不可以请袁律师吃饭?

A: 袁律师在减脂,不吃晚饭。也请不要带礼物过来,不方便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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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加州如期开放报名,10月2日委员会在线回答了大家关心的主要是和试考有关的问题。大家最关心的当然是加州是否会在线举行考试,可惜这依然要等待加州最高法院的批准。但加州目前完全没有按照之前会展中心考试的模式在准备,似乎Pasadena和Ontario这些地方已经不存在一样。看来加州执意认为最高法院的批准只是时间问题。

10月2日的在线问答在(北京时间)凌晨举行,我没有参加直播,但把语音转录了下来,现在把其中一些大家可能最关心的问题记录一下。

Q: 我报名了试考,是否会被抽中?

目前“只有”3400人报名试考,而试考一共有4300个位子,排除掉重复提交的profile,可以说只要你报名,大概率可以被抽中试考。

Q: 试考在哪一天?

11月8日或者9日。一旦你被抽中,会给你一个链接选择喜欢的时间(或许还包括考试方式),先到先得。

Q: 试考多少个题?

2个小时左右完成45个左右的单选题。似乎比正式考试宽松一些。

Q: 我还没复习/回答的乱七八糟,也可以加分吗?

和我之前的观点一致,试考的评分由心理学家完成而不是阅卷人。所以只要你认真回答(而不是乱答),多少可以获得一些加分。

当然我也没有否认试考的正确率越高,获得的加分可能也越高。但总比不参加试考一分也加不上好。

Q: 如果获得加分,2月没过,7月是否还可以再加一次?

目前他回答的是“2025年的第一次尝试”,那么如果2月挂了,7月就不能再次获得加分。 我依然建议大家准备7月考试,有机会降两次分,还更加熟悉题型和套路。

Q: 如何监考?

没理解错的话,真人通过摄像头监考,考试中心自带真人监考。 但明确否认了用AI监考。

Q: 考试中心位于哪里?

考试中心的合作商不是MPRE的皮尔逊,而是Meazure Learning. 如果你在加州,可以搜一下离家近的。

Q: 是否提供纸质论文考试?

我没听错的话,目前无论是在家考还是去考试中心考试都提供手写论文的选项。说实话我听到这里缓缓打出了几个问号。

Q: 选择题是否完全和MBE一样?

回答声音很小,但应该是肯定的答案。不会考加州科目。

Q: 论文是否会换风格?

不会。之前我不知道在哪看到论文也是Kaplan出题,但这次在线会议明确至少2025年论文的风格完全不会改变,难道加州之前的论文就已经是Kaplan在出题? 总之,这两个问题传递的一个信息(也是他们一再强调的)就是完全不要改变复习方法,之前的复习方法依然有用。

Q: 是否会有复习资料?

这个月会发放study guide,试考的题目还没有决定是否release,但主持人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

Q: 如何知道我被加了多少分?

至少挂了的人会知道被加了多少分,以及加了多少分后依然没有过。 和以往一样,通过的人不会知道具体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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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原定试考的11月8日不仅是加州出成绩,还是MPRE两天考试中的一天。今天有学员得到加州回复,如果(被抽中的人)11月8日无法参加试考,可以安排到11月9日。离国庆还有几天,建议想报名试考的人赶紧开无处分寄出。

借此机会回答几个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在近期几场交流会有很多人提出。

Q: 报名试考的Applicant Number是什么

点击Admin Portal上方的Status可以看到,如果你不小心填成了Case Number,建议重新报名一次。

Q: 是否要选accommodation?

这个单词是指给残疾人或者其他(因为医疗原因)需要特殊设备的人替代安排的意思,如果你不需要,就选No.

Q: 是否报名试考一定会抽中,以及什么时候知道是否被抽中?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目前都不确定,可以在10月2日的在线视频会议中提出。我会参加这个会议。

Q: 如果抽中11月初的试考,2月没考过,7月是否可以再次获得降分?

不确定,可以在10月2日的在线视频会议中提出。

Q: 袁律师建议考2月还是7月

7月。有三个原因:

  1. 7月有可能被抽中Phase Two,有机会降分两次;即使11月这次没有抽中,也有机会降分一次;
  2. 2月的感官难度本来就比7月高(在考虑进2月repeater大幅拉低了整体通过率之后依然如此);
  3. 2月去考的人基本都是小白鼠,7月我们会更加熟悉考试题型。

当然,有可能小白鼠考试大放水,通过率反而高。但至少7月你的准备会更加充分,我的培训也会更加有针对性,而不是像现在所有的历年真题都不再有参考价值。

如果上一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而你不怎么在乎1700美金的话,当然可以2月先考一下试试。

Q: 所以,一定会换Kaplan以及网考?

这个问题的答案依然是不确定的(即使10月1日开放报名会让考生选择在家用自己的电脑考试),因为最高法院已经程序性驳回,不排除会进一步程序性驳回,甚至实质性驳回。但目前加州在大张旗鼓准备网考和试考,似乎他们觉得加州最高法院的通过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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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加州最高法院不带偏见地驳回了州律协要求修改考试方法的动议。最高法院认为律协没有遵守法院规则,即必须要先由律协考试委员会(Committee of Bar Examiners)开会通过,再提出任何必要的修改。

律协对此的应对措施是9月30日开会通过后尽快再次提交动议。但律协并没有推迟原本打算在10月1日开始的报名。律协更没有任何回到NCBE时期在展览中心考试的意思,甚至律协(似乎是首次)表明届时会让学员选择是打算网考还是线下考试。看起来律协认为最高法院最终能通过动议只是时间问题。

律协同时表示试考和降分的计划也没有打算任何改变。

原文:https://www.calbar.ca.gov/Admissions/Examinations/California-Bar-Examination/Notice-to-2025-Bar-Exam-Ta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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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一些潜在考生收到加州邮件,邀请参加2024年11月8日举行的试考项目(Phase One),官网也发布了消息(链接在本文最后),我们回答一些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谁可以参加试考

并不是所有注册了报名资格的考生都收到了试考邮件,甚至可以说,目前只有很少的人收到了这个邮件。

但是,没有收到的邮件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试考,链接:https://fs22.formsite.com/sbcta/SBCExperimentP1/index

截止日期是10月13日(必须在这之前获得考试资格)。

加州官网可能允许所有报名的人参加试考,也可能随机抽选。

非常奇怪的是,试考和7月考生出成绩是同一天,而成绩是当天加州时间下午6点(国内11月9日上午10点)出来。理论上不应该把试考时间安排在下午6点之后,也不应该指望刚挂掉的考生怀着沉重的心情去试考。

那可能是让无论考没考过的人都要怀着忐忑的心情试考。

但邮件强调了repeat takers可以参加考试。所以今年7月已经考过bar的考生如何安排,还要等进一步消息。

是否网考

消息很早就已经确定会“远程举办考试”,也就是会在“家里用自己的电脑考试”和“去类似皮尔逊的考试中心考试”中二选一。之所以部分人还在观望,是不知道这个二选一究竟是考生自己选,还是加州帮我们选。如果加州帮我们选了只坐落在加州的考试中心,那机票酒店一分钱也少不了,和去会展中心考试并没有太大区别。

这次试考明确了考生可以在两种方式中二选一,但因为位子有限,“并不保证考生的选择会得满足”。从逻辑上看,只有考试中心的位子会有限,网考的服务器并不会因为一个考生更愿意在家考试而减轻负担,所以猜想只有在考试中心试考的选择可能不会被满足。

即便如此,我们依然不希望你看到这个消息就冲动报课,请翻到新生代USBAR首页的劝退部分多看看。无论如何也无法前往加州现场考试的潜在学员,也建议继续等确定可以在家考了再报课。

是否可以用于加分

参加试考可以在2025年2月和7月的考试中获得最多40分的adjustment. 虽然adjustment字面上可能是加分或者减分,但显然不能给考生减分(官方通告也明确了这点),所以只可能是加分。

不确定的是怎么加分,是一律加40分,还是根据试考的成绩加分。如果一律加40分,那就是把1390降到了1350. 考虑到加州前几年有从1440降低到1390的先例,这对明年考生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

加分的提议要等待加州最高法院的批准,历史经验表明该院不怎么会拒绝state bar的提议。

是否会遇到法律挑战?从理论上来说,只是给参加试考的考生加分,没有给其他人减分。未能参加试考的考生即使感到些许不公平,似乎也没有起诉的standing.

但未能参加试考的考生的投诉信肯定是要收一些的,这也是该政策最不稳定的因素。

作为弥补,我们猜想加州会允许这部分人参加第二次试考同样获得加分。

还没有报名考试资格,现在是否来得及

现在邮寄无处分证明,10月13日之前大概率可以通过考试资格从而报名试考。

用法本+LLM报考的潜在考生,建议抓紧时间做学历认证。

请记住,依然不确定是否所有报名的人都有资格试考。不要冲动报名。

考什么

少于2个小时的单选题。从时间来看,应该在50-70个单选题左右。

Phase One是什么意思

来看个生活大爆炸的小视频:https://b23.tv/47v6K2W

有没有Phase Two

That CA bar can tell you.

第二次试考会在2025年7月考试的第三天(大概率是2025年7月31日)举行,到时候估计也会给这些人加点分,所以如果你没有决定好2月还是7月,可以考虑下7月。

7月的试考会探索:

  1. 网考还是在家中考试?这意味着2026年有可能回归线下?
  2. 不同时间限制的考试,以及
  3. 是否允许有限开卷。

政策原文和免责

https://www.calbar.ca.gov/Admissions/Examinations/California-Bar-Exam-Experiment

因为这是突发消息,出稿仓促,可能会有政策解读的错漏。请以官网英文最新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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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卖课须知里面介绍过我讲授的是美国法考的知识点,不是英语。当然答疑的时候对英语的理解不准确我会指出。

提炼卖课须知里面关于英语写作的内容,大概就是:

  1. 我是数学老师,不是英语老师,我自己不是主修英文专业的,也没有留过学;

  2. 英文学习,尤其写作,是一个超长期的过程,无法做到短期提高;

  3. 建议英语不好的同学可以先学英语,不用急着买我的课。

写作十分不好,依然要考过,据我所知也不是没有办法,就是把选择题提高到一个十分恐怖的正确率。但这很难,目前学员中也就只有那么一两个能做到。

如果英语写作的文笔好,这个考试会简单很多,因为本来就有五成以上的通过率,比国内法考高多了。华人本来就擅长考试,只要英语写作好,想挂都难。

既然我一再强调我不教英语,本来也没有必要写这一篇文章。但最近问写作的学员越来越多。我寻思着如果专门是为了考bar学英语,或许可以更有针对性提高阅读和法律写作。加上随着语言大模型的发展,英文学习可能有比传统去培训机构报班有了更高效的学习方式。所以寻思着还是介绍几个对考bar写作或许有帮助的英语学习方法。

先学选择题

先把选择题学完再准备写作是绝大多数人的备考方式,也是我推荐的。众所周知很多法律单词平时并不会接触到,即使英语本身很好,碰到这些单词也会不知所云。但你如果去抱着法律英语词典啃,又会学到一些考试根本用不到的法律英语。只有在选择题全过完之后才会知道哪些法律英语单词是重要的以及他们分别是什么意思。这样写作时才能信手拈来。

多看真题和参考答案

加州的历年真题和精选答案我放在了首页可以随时下载,这个是备考加州必须要看的。至少要看10年,建议最好看20年。当然,也是选择题过完之后再看。

看这个有两层含义:

  1. 对于文笔不好的,通过阅读提高英文文笔;

  2. 更重要的,学习遇到一个题目应该如何找到焦点(issue spotting),以及对于某个焦点应该如何论述。所以如果文笔没有问题,读中文又显著快于英文的(我是这样),我会建议后期直接看机器翻译版的就行。

纽约论文对文笔的要求低了很多,答对就行,所以建议看NCBE公布的解析(SmartBarPrep有售)。这些解析反过来对选择题也很有帮助,可以看出NCBE对论文考点的理解也体现在了选择题的巧思中。可惜明年加州整体换Kaplan出题,NCBE的思路对加州就无效了。

NCBE的解析毕竟过于冗长,如何在半小时内得到一份简短的高分答案,可以看各州公布的模范论文(一般在各州律协官网可以下载)。

借助语言大模型训练自己的文笔

对文笔最有帮助的还是练,练完让老师改。现在我们有了最好的老师:语言大模型,绝对比任何英语老师都要更细心、更有耐心,表达也更加地道。

国内免费我目前推荐Deepseek.com,手机号注册就可以免费用,不比GPT 3.5差。

GPT 4o固然很好,但特别难访问。有三重障碍:国内需要梯子,注册需要美国手机和信用卡,外加Openai本身也想方设法限制大陆和香港用户访问。

如果想不搭梯子用一些先进的,可以考虑开源大模型,Llama-3.1-405B就已经不逊于GPT 4o.

当然我也没有指望各位律师们在自己的电脑上部署一个开源大模型。Anakin.ai这个网站部署了主流开源大模型的接口,这就包括上面Llama-3.1-405B。Anakin每天有一些免费名额,付费也比GPT 4o便宜,目前不用梯子就可以访问。

如果你第一次用语言大模型,我推荐下面一些提示词:

  1. 我刚写了一篇文章,能帮我改改语法错误吗?请把你修改的地方加粗。

  2. 请把这个句子改成更通顺精准的法律英语表述的方式。

  3. 请你按照法律语言的习惯进行修改,尽量保持原文的意思不变,但改掉明显不符合逻辑或法律的地方。

先用免费的Deepseek试试,熟练后觉得已经无法满足自己的需求再用其他开源或闭源模型。

注意现在语言大模型的发展日新月异,可以加我们交流群随时关注避免落伍。

我自己已经是离开大模型就不会写(英文的)法律文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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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的消息本来就可以从之前的一些文件中推测出来,只是我并不想以此为噱头宣传。我向来都希望大家权衡利弊之后慎重行事,不要仅仅因为网考就冲动报名。

近期友商开始陆续宣传此事,我也有必要说明下:从明年2月开始,加州大概率会网考了。也就是在家中、用自己的电脑、不用办美签就可以考。

这篇文章就是提醒那些美签不容易通过的申请人可以暂缓办理。毕竟考bar不需要美签,但如果美签被拒签过一次,今后就再也无法免签去塞班了(无论何时被B1/B2拒签过的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美签才可以进入塞班)。而MPRE是无法网考的,疫情期间可以在北上广考,疫情后没了。现在唯一免签考MPRE的方式就是去塞班。

MPRE虽然不难,但美签被拒就只能眼睁睁看着bar的有效期经过也无法宣誓,bar也就白考了。

具体网考的细节和费用还是会在10月1日开放2月考试报名时公布。至于明年7月或者更晚的考试会不会继续网考,如果2月考试不出什么幺蛾子的话也是大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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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9月20日(周五)下午2:00-晚上9:30,星巴克(环球金融店)

北京:9月21日(周六)下午6:00-晚上9:00,Tims天好咖啡(乐成中心店)

武汉:9月23日(周一)下午6:00-晚上8:00,茶颜悦色(万象城店)

方式:纯聊天,没有presentation. 你可以随时来、随时走。你一个人来袁律师就和你一个人聊,人多了就一起聊。

内容:众所周知袁律师一般不推荐人考bar,只是一旦你决定考,他会全力辅助你。所以建议把问题重点放在如何通过考试(纽约/加州bar),而不是要不要报名考试。

Q & A

Q: 会不会有通过的学员分享经验?

A: 可能会来,但不确定什么时候。如果你全时段都在,或许会见到一两个。

Q: 有什么吃喝/礼物?

A: 来的人送饮品一杯。现场有纯色鼠标垫和加州可能要用到的FD-258指纹卡,需要的人可以领取(送完为止)。

Q: 可不可以请袁律师吃饭?

A: 袁律师在减脂,不吃晚饭。也请不要带礼物过来,不方便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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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今天发布通知确认明年2月开始就换Kaplan出题,预计持续至少5年。这个转变是为了“remote and test center-based exam administration”,而“这两种方式都是考生喜闻乐见的”。但文章没有明确交代是否提供纯远程的选项。有可能是远程、考试中心(比如皮尔逊)二选一;也有可能是一天远程、一天考试中心;或者必须考试中心(只是不用花钱租体育馆了)。我理解大家都希望纯远程考试,建议再等等官方消息。

变化的原因并不是要变难或者加入更多加州元素,仅仅是因为State Bar入不敷出,希望改成网考、考试中心以节省成本。对比纽约州以低得多的考试费用却完全没有类似的顾虑,不得不感慨下西部物价尤其是房租实在是太贵了,租几天会展中心就快把State Bar租垮了。

再次强调multiple-choice questions就是单选题,加州不会换成多选或者不定项选择

题型不会有显著变化。每科25个题(刑诉、刑法算一科)+25个测试题是不会改变的,培训方式也不会变。出题风格可能会有变化,但会尽量保持和NCBE一致。我一直认为Kaplan自编的1200+题量偏少,解析质量也暂不明确,UWorld作为第一遍刷题的策略绝对是不会错的。复习时间少的同学可以将Kaplan的自编题作为主要题库来刷,我接下来一年也会主要研究这些题(UWorld的题这两年下来我基本看个开头就能知道学员要问什么了)。

原文网址:https://www.calbar.ca.gov/About-Us/News/News-Releases/state-bar-kaplan-sign-five-year-california-bar-exam-development-contract